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水利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整合更名。新组建“聊城市水利事业发展和保障中心”,“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了“聊城市水利事业发展和保障中心”印章、“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印章、“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印章、“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印章,即日启用,原“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印章、原“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印章、原“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印章作废。
聊城市水利局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