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启用聊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印章的通知
水利
11371500004428039E/2021-4388834
聊水办字〔2021〕11号
2021-05-18
2021-05-27
聊城市水利局
有效

关于启用聊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印章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各县(市、区)水利局,市属开发区农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市水利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整合更名。新组建“聊城市水利事业发展和保障中心”,“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了“聊城市水利事业发展和保障中心”印章、“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印章、“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印章、“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印章,即日启用,原“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印章、原“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印章、原“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印章作废。

 

聊城市水利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