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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关于启用聊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印章的通知》
11371500004428039E/2021-4388853
2021-05-28 09:18:53
市水利局

文稿解读:《关于启用聊城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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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整合更名,现刻制新印章四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作废。

1. 新组建“聊城市水利事业发展和保障中心”,新刻制印章一枚。

2.“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新刻制“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印章一枚,“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印章作废。

3.“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新刻制“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印章一枚,“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印章作废。

4.“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更名为“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新刻制“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印章一枚,“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处”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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