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结果的通告》:市水利局为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聊城市水利局委托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在市位山灌区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聊城市水利局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水行政处罚权;委托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在市管徒骇河、马颊河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聊城市水利局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水行政处罚权。
特此公告。
执法监督电话:
聊城市水利局:8219459
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聊城市水利局:8204887
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8344589
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8208132
聊城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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