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比率、监管情况录入率、违法违规销号查处率均达到100%,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2021年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64平方公里,其中水保林810.4公顷,经济林269.4公顷,其他治理236.2公顷。预防保护面积6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62万吨,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率由2020年的94.69%提升至94.93%,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取得良好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生产建设项目验收报备比率达100%。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及事中事后监管的队伍设置,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督查力度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综合监管效能逐步提升,督促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确保实现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扎实推进。2021年我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5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357个,年内验收报备占应验收报备项目比率达到100%。
二是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录入率达100%。积极与审批部门开展合作,将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贯穿到水土保持综合管理的各个领域,坚持做到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录入“三同步”,即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监测、监理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同步系统更新;综合治理图斑也同步录入系统。我市2021年上报系统录入项目共计285个,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情况录入率达到100%。
三是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销号、查处率达100%。大力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实现对生产建设活动精准、常态、全过程的有效监管。通过遥感图斑解译和现场复核,全面掌握全市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建立违法台账,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违法违规项目集中查处。对市级管理区域内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核查监管,所有确实需要整改的项目全部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整改,无一漏项。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核查图斑项目460个,开展监督执法检查600余次,下达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水土保持整改意见通知书近200份,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销号、查处率达到100%,受到省水利厅表彰。
供稿:市水土保持科 刘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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