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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介绍《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相关情况
时间:2023-03-01 16: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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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孟宪东,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建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张涛,介绍《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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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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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这部法规于2022 年 12 月 8 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向大家作一下说明:

一、《办法》出台的意义和作用

据统计,聊城市年平均降水量562.8毫米,全市水资源总量11.86亿立方米。亩均当地水资源占有量148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99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十分之一,属水资源危机地区。2015年-2021年全市平均每年引用黄河水量为7.85亿立方米,占全市平均总供水量的43.3%,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实际,黄河水资源主要用于农田灌溉,部分用于居民生活及工业生产。另据统计,我市年均总用水量18亿立方米左右,其中农业用水量约13亿立方米,而黄河作为我市农业用水主渠道,供水量占全市农业用水的50%以上。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农业节水项目建设和技术推广,农业用水效率大幅提升。但是,作为农业生产大市,黄河水资源仍然是我市农业丰产丰收的基本水源保障,为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进一步加强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法》的实施,将护航我市更好地步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之路。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办法》共20条,下面,我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确定用水原则,厘清部门职责。《办法》确定我市利用黄河水资源的原则为“量水而行、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同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构建政府领导、部门主管、乡镇配合、管理高效的节约集约用水管理体制。

(二)坚持四水四定,严格计划用水。《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组织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同时,规定对年使用黄河水资源超过10万立方米并且超过年计划用水量10%的用水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其开展用水审计,对用水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办法》还结合我市实际,规定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要,推进县域内生活用水多水源供水统一价格,保证各类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三)聚焦节约集约,明确具体措施。《办法》从生态补水、农业用水和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对节约集约用水具体措施作出了规定。规定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为特定用水,不得改变用途;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农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条件,实施农艺节水措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推行再生水利用优惠政策,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再生水输配管网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等等,以推动用水方式实现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

(四)结合聊城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注重探索创新。对位山、彭楼、陶城铺、郭口等引黄灌区在促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规定“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大型引黄灌区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沉沙池综合利用规划,合理施划清淤弃土范围,科学利用沉沙池土地资源,发挥好输水沉沙、堆放清淤弃土等功能。”以加强节水型灌区建设,提高灌区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正向激励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办法》规定,对在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用水单位与节水服务组织签订节水服务合同,对节水服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以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关于《办法》的贯彻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办法》的出台为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供了法规遵循,为更加合理、充分的利用黄河水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应当着力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广泛深入搞好宣传。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充分发挥各自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对《办法》全文或主要内容进行刊发、播报,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客户端等,对《办法》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推出一批有看点、有力度、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作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办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各司其职加强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办法》规定,做到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工作,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主管、乡镇配合、管理高效的节约集约用水管理体制,实现我市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

三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密切关注《办法》贯彻执行情况,适时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监督推动《办法》的实施,依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将《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聊城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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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司法局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动黄河流域保护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法规。今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批准,《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我就《办法》的立法背景和起草审查过程,分别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考察黄河,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2021年10月,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沿黄河省区要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2021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文件。2022年2月1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为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作出了具体部署。市第十四届党代会指出,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我市水资源总量11.8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94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十分之一,属严重缺水地区。2015年—2021年全市平均每年引用黄河水量为7.85亿立方米,占全市平均总供水量的43.3%,黄河水资源对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义重大,我们必须把握好这个天然“财富”。为了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二、起草审查过程

2022年《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被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由市水利局牵头起草。《办法》起草过程中,市水利局成立了起草工作专班,组织了考察学习、实地调研,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会签,形成了《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司法局进行审查。

市司法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上位法,参考相关部门规章和有关政策要求,对《办法(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市司法局组织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有关部门、政府立法联系点、协会代表等各方意见,邀请市政府立法专家参与了审查论证。会同市水利局,对收集到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采纳,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草案)》,2022年6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向市人大提交了法规议案。

《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出台,为推动我市黄河水资源高效利用,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希望广大媒体朋友把《办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谢谢大家!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介绍一下市水利局在推动《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意见。

一、持续加强宣传,全面引导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2022年我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综合排名位居全省16地市前五,与济南、青岛、潍坊、威海4市一起被省水利厅纳入督查激励范围,获得省级资金激励。我市《“节水在身边”职工节水志愿活动》入选全国节水办主办的2022年“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优秀活动。市水利局入选由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国家十部门联合举办的《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位山引黄灌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灌区水效领跑者”,被评为“国家级节水型灌区”。

《办法》实施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节日节点宣传;三是组织工作人员“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开展《办法》“五进”宣传活动;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黄河水资源监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黄河水节约集约利用的浓厚氛围。

二、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办法》落地落实

(一)加快聊城现代水网建设。着眼优化水资源配置,重点推进位山、彭楼引黄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我市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配合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积极融入国家、省级水网,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挖潜雨洪水资源,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实现“五水共享”,解决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着眼提升防洪减灾能力,按照“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强徒骇河、马颊河、漳卫河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通过连通、拦蓄工程建设,缓解汛期防洪压力,力保河湖安澜、城市安全。着眼抓好水生态保护,围绕引黄干渠、徒骇河、马颊河及其支流等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开展水系绿化,改善河渠沿线水生态环境,激活全市水系活力,扮靓家门口的“滨水空间”。

(二)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通过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四水四定”,继续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2023年完成压采地下水1070万立方米以上,封停机井41眼以上,继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建立取用水长效监管机制,欢迎广大群众发现违规自备井线索时,拨打举报电话或微信搜索“聊城取用水违规信息采集有奖”小程序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奖励3000元。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2023年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全覆盖。70%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确保年取水1万立方米及以上各类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三)加快节水型灌区建设。组织位山、彭楼、陶城铺、郭口等引黄灌区加强节水型灌区建设,其中,今年,位山灌区投资1.5亿元,彭楼灌区投资9000万元实施现代化改造,促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用水全过程节水管理制度,加强渠系量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做好水量、含沙量、墒情等信息监测分析工作,为优化配置水资源提供依据,并对蓄水、输水等各类工程采取防渗漏措施,研究推广渠道衬砌、管道输水等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建立灌区智能应用平台,加强数字灌区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通过本次立法活动和今后的执行,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将更加理顺,用水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进而推动我市更好地步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轨道。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也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共同促进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大众日报记者:张主任,您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中,关于引黄灌区集约节约利用黄河水资源是如何规定的?

张建华 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第十一条对位山、彭楼、陶城铺、郭口等引黄灌区,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具体措施,第一,建立健全用水全过程节水管理制度;第二,加强渠系量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做好水量、含沙量、墒情等信息监测分析工作,为优化配置水资源提供依据;第三,对蓄水、输水等各类工程采取防渗漏措施,研究推广渠道衬砌、管道输水等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第四,建立灌区智能应用平台,加强数字灌区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规定,对引黄灌区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将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落到实处。

回答完毕。谢谢。

聊城日报记者:

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再生水利用有哪些具体措施?

张涛 聊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我市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99立方米,属于水资源危机地区。提高再生水利用是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举措,在《办法》中,对我市再生水利用措施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推进再生水输配水管网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区域内或者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优先使用再生水。下一步,各县市区均要建设以再生水为主要水源的工业供水中心,并完善输配管网设施,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输配能力。

大众网记者:

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黄河水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和保障措施?

张涛 聊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办法》以立法的形式对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与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节水服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在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市财政明确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市、县节水载体建设。通过这些激励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单位和个人在推进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相关文件: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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