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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金堤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时间:2026-01-21 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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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聊城市金堤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聊城市金堤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工程区位于聊城市阳谷县

    项目投资:总投资71838.21万元

    建设内容:

    1.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对金堤河下游段干流桩号 1+900--19+600河道疏浚整治17.70km。

    2.南小堤加固工程

    (1)堤防截渗:南小堤桩号1+850--18+500、32+400--38+350堤防截渗处理。

    (2)堤身加固:南小堤桩号1+850--19+230内、外边坡按1:3坡度进行补缺,同时对南小堤桩号1+850--19+230堤内、外堤坡防护,增设安全监测设施。

    (3)堤顶防汛道路:南小堤桩号1+850--19+230堤顶道路维修,道路两侧布置波形护栏;南小堤桩号32+400--38+350堤顶道路两侧设置波形护栏。

    3.北小堤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维修与硬化工程

    十五里园镇北小堤桩号0+050--1+820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维修、道路两侧设置波形护栏;金斗营镇北小堤桩号0+000--3+527堤顶防汛管理道路硬化、道路两侧设置波形护栏。

    4.明堤闸洪水北排通道治理

    对北金堤明堤闸和北小堤明堤闸之间连通河道治理。

    5.桥梁工程

    改建生产桥1座、维修桥梁1座

    6.涵闸、节制闸工程

    对南小堤堤防加宽培护影响的现状建筑物改造1座;新建何庄北节制闸。

    7.泵站工程

    新建排涝泵站2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文全

    联系电话:18306350521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4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聊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5964351166

    邮箱:738481374@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许营镇智汇谷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S1栋B42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即本公告),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现场查勘和初步工程分析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开展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预测与评价阶段:进一步开展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并进行各要素和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3.公众参与:在报告编制全过程中,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4.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在前述工作内容基础上,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根据网络链接下载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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