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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水利
11371500004428039E/2022-4388918
聊水办字〔2022〕8号
2022-05-16
2022-06-09
聊城市水利局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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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市属开发区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列、笃志争创一流,聚焦聚力“六个新聊城”建设,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加快构建完善聊城现代水网,着力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力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和安全利用,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加快推进聊城现代水网建设 

1.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徒骇河潘屯橡胶坝工程、徒骇河朱庄节制闸工程和徒骇河陶桥、马颊河薛王刘、莘县徒骇河杨庄、莘县徒骇河滑营、莘县马颊河马村、莘县马颊河甘寨节制闸等6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力争2022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确保汛期发挥工程效益,力争11月底前全部完工,比省水利厅规定提前1个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徒骇河蓄排引调水能力提升、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及度假区四新河治理3个新建工程,6月份开工,力争11月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比省水利厅规定提前1个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漳卫河马颊河分洪、金堤河徒骇河分洪两项应急防汛工程,主汛前完成清淤疏浚,保障分洪畅通;实施完成茌平、东阿、临清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建设科、发规科、水资源科;责任单位:位山中心、河道中心、金彭陶中心、茌平区水利局、临清市水利局、莘县水利局、东阿县水利局、度假区农业农村局)

2.强化投资计划执行。以投资计划执行为抓手,切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加快进展。把握最新政策导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的资金支持,指导督促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定期调度会商研判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确保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3亿元以上。创新投融资方式,采取多种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水利扩需求、稳投资作用。(牵头单位:发规科、财审科;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度假区农业农村局) 

3.加强水利顶层设计。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聊城市现代水网(水系连通)规划》编制工作,力争10月份完成规划编制。树立“大水利”观念,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大谋划、大规划、大落实”,围绕水资源管理、防洪减灾、供水保障、水生态建设、数字水利、水文化等方面谋划项目,纳入现代水网体系,全年谋划项目突破1000亿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聊城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发规科;责任单位:局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深入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牢牢抓住政府专项债支持水利重大机遇,全力加快各类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发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按照省对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的规划设计,配合做好线路论证、沟通对接等工作。(牵头单位:发规科;责任单位:市重水中心、沿线县市区水利局)

5.扎实推进工程验收。2022年年底前需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完善相关手续,推进竣工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建设科;责任单位:总公司、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6.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机制。建立水利工程建设督查推进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会商研判、调度通报、督查督办、工作考核等工作。以督查推进机制为抓手,推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跨入全省第一梯队。(牵头单位: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机制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 

7.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探索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用水监管,严守水资源管理红线。(牵头单位:水资源科)

8.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优化配置当地水与外调水,科学实施南水北调水量调度,统一调度骨干调水工程,保障受水区用水需求,统筹各类水源编制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加强主要控制断面水量监测,助力推动河流生态环境提升。(牵头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科,责任单位:水资源科、河长制服务科、重水中心、位山中心、河道中心)配合省水利厅做好跨市河湖水量分配工作。(牵头单位: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9.强化地下水管理。完成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和重新划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划定工作,严格落实地下水水量和水位控制。全年压采地下水733万立方米,封停机井 30 眼。强化取用水监管,6月底前对莘县、冠县、临清进行“拉网式”抽查。(牵头单位:水资源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

10.推进深度节水控水。持续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用水定额执行应用,加强节水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牵头单位:水资源科)

11.培育节水示范载体。督导莘县、茌平区做好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现场复核准备工作,指导冠县开展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指导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节水型高校,继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牵头单位:水资源科)以灌区国家级重点灌溉试验站为依托,加强与黄委节水中心合作,建设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打造集水利科研、节水推广、水利科普、水情教育于一体的科普教育基地。(牵头单位:位山中心)

三、强化水生态治理修复

12.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和影响河渠输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取土),保障河道绿色生态。常态化实行“一河一单”“一县一单”,高位推动、逐项销号、滚动更新、动态清零,积极构建“无违河湖”。组织开展全市影响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拦河工程排查整治,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拦河工程进行全面排查、评估论证、综合整治。开展“数字河湖”试点工作,优化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河长履职、巡河轨迹、涉河行为等全过程管理和记录。(牵头单位:河长制服务科)

13.抓好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编制《2021-2022年度聊城市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做好2021-2022年度聊城市生态补水工作,全年计划生态补水量为1.45亿立方米。确定四新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编制《四新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牵头单位: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责任单位:位山中心、河道中心)

14.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2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0平方公里,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建设(临清市彭楼灌区干渠小流域示范工程、高唐县清平镇黄河故道提质增效示范项目),落实水系绿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年度水系绿化目标。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通过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动态台账,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抓好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配合省厅完成2021年度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组织开展2022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牵头单位:水保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

四、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15.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立足民生,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利用今明两年打赢供水保障攻坚战。高标准推选农村供水保障先进县,在召开市级现场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召开全省乃至全国现场会。通过实施水源工程,提升村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建设,并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建设管理三个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等措施,稳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202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8%,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5%。(牵头单位:农村水利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 

16.强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实施位山灌区和彭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按照国家下达投资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农村水利科;责任单位:位山中心、金彭陶中心)

17.推进水库移民管理服务升级。强化水利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移民直补资金。进一步优化移民扶持项目选定、申报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加快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水库移民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牵头单位:运行与监督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五、抓好水文化建设

18.弘扬聊城水文化和黄河文化。组织做好水利志大事记搜集整理及编纂工作。做好“黄河故事”聊城篇章专题档案资源收集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

19.推动灌区文化建设。推进“幸福河渠·生态廊道”建设,实施11处“水·堤公园”和三干渠楷模大道样板段·廉堤工程。加快推进黄河文化博物馆前期规划工作,努力打造黄河文化聊城新地标。(牵头单位:位山中心)

六、守牢行业安全底线 

20.突出重点领域监督。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五体系”,督促各县(市、区)水利局和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五体系”建设。“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聊城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措施、责任单位,确保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件发生。持续完善县级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全力做好全市重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整体提升,探索开展市级稽察。开展水库、水闸、堤防及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牵头单位:运行与监督科、建设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水利局)加强取用水监管,全面整顿不规范取水问题。(牵头单位:水资源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度假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工办、开发区乡村振兴局)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欠薪治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建设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21.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联合水文部门,强化旱情、水情监测,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提高预报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提前开展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指导做好河道防洪预案修编演练,加强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加快水毁修复进度。积极对接上下游地市,与濮阳市、德州市实现“协作防汛、合作防汛、团结防汛”。强化汛期值守调度,组织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牵头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科)

22.夯实水旱灾害防御支撑保障。调整充实各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专家体系。做好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宣传,增强社会各界水旱灾害防御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组织市防汛抗旱青年突击队培训演练,充实提升防汛抗旱力量。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与队伍建设,强化物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维护与保养工作。汛前组织防汛救灾大型机械设备的实际操作和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紧急调运实战演练。完善物资仓库管理体系,汛前及年终完成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牵头单位:防办、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利物资管理科)

 七、强化水利法治保障 

23.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人教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持续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水事秩序。(牵头单位:水政法规科、水政支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持续做好信访、市民热线等各监督平台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水政支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4.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水政法规科、水政支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制定《聊城市集约节约利用黄河水资源管理办法》并报市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推进《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办法》政府立法出台。(牵头单位:水政法规科、水资源科、市位山中心)

25.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重点河段、重点领域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牵头单位:水政法规科、水政支队;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26.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水利法治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批分类组织水利法治培训;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水利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工作。(牵头单位:人教科,水政法规科、水政支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27.推进工程建设改革创新。持续加强水利工程电子招标监管,推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相关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建设科)

28.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工作,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放管服”改革。(牵头单位:人教科)

29.深化工程运行管理改革。继续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成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和评价任务。夯实堤防水闸运行管理基础,如期完成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划界任务。积极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岗位创新工作,以岗位创新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强化数字赋能,加强聊城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平台建设,完善数据信息,推动工程运行管理转型升级。(牵头单位:运行与监督科)

30.争创国家部委和省试点。重点围绕水权水市场交易、国家级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位山灌区数字孪生灌区等争创试点,积极争取召开省级、国家级现场会,形成更多的“聊城模式”“聊城经验”。(牵头单位:水资源科、农村水利科、位山中心)

九、提升水利行业能力 

31.加强水利专业人才培养。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强化对人才的组织关怀,引导人才积极投身水利现代化建设;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实施“传帮带”人才队伍培育机制,开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任·科长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高素质干部;组建全市防汛抗旱青年突击队,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形象好”的水利青年干部队伍;加强水利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水利专业教育培训质效,综合素质能力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人教科)

32.加强水利科研攻关。加强科技兴水,促进水利行业科技创新和设备升级,做好水利科技交流和齐鲁水利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牵头单位:科技科)

33.加快数字水利建设。深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展水利 “一张图”建设。(牵头单位:信息化科)

34.强化信息宣传和舆情应对。充分发挥行业媒体和政务宣传主阵地作用,紧跟时代步伐,弘扬水利精神,及时准确、积极正面宣传水利工作,展现水利风采,提升行业形象。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营造良好行业氛围,凝聚治水兴水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5.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理论宣讲、形势政策教育等活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6.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党支部评星定级要求,开展党支部规范建设提升行动。做好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完善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进党员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7.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规范谈心谈话、线索处置等。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牵头单位:纪检联络员;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8.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干部、群团工作。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市”“关爱山川河流”、“点亮一颗星·护佑母亲河”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水利情――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做好聊城市防汛抗旱青年突击总队的日常管理、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主题活动。(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工会、团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抓好局机关平安建设、节能降耗、消防安全管理及反食品浪费工作。(牵头单位:综合科)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持续发挥老干部作用。(牵头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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