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水利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非通用类)的通知
聊水办字〔2021〕2 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聊城市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聊财采〔2020〕8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除市财政局统一编制的通用类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外,我局根据局属各科室及二级单位提报目录建议,制定了《聊城市水利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本部门目录已于2月3日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水利局
2021年02月0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水利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非通用类)